手机电视直销欺诈或面临叫停危险 - 中国金融网
 首页 - 新闻 - 财经 - 银行 - 证券 - 保险 - 科技 - 银行家 - 博客 - 汽车 - 体育 - 军事 - 娱乐 - 女人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金融网 >> 首页 >>  >> 正文
手机电视直销欺诈或面临叫停危险
2007年10月18日 7点59分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打印字体: 收藏

  “一打开电视看到那些充斥于各个频道的手机电视直销广告我就犯晕,夸大其辞的说法让人生疑生厌。”消费者陈小姐这样告诉本报记者。  中国金融大典

  电视上,以前属于丰胸、减肥、增高等医疗广告的轰炸时间,现在则充斥着“待机王”、“商务王”、“游戏王”、“安全王”和“操盘王”等各种手机的惊人宣传。

  狂轰滥炸之后,让国内手机厂家心仪不已并纷纷扎堆的电视直销渠道,时不时便会冒出些不和谐声音,这次的主角换成了长虹手机。

  欺诈抑或陷阱?

  事情的经过如此这般:热衷电视购物的王阿姨,近日接到了来自北京的推销电话,并被告知自己已幸运地成为“中奖老客户”,可享受长虹手机“买一送一”的超值回馈。王阿姨按照推销小姐的介绍,花“一部手机的钱”订购了“两部手机”,却发现快递送来的包裹里只有一部手机。按电视直销公司的解释,“冠军手机买一送一”的前提是:先要客户全额付款1690元购买1部,再成功介绍5名客户,以同样价格再向该公司购买5部“长虹冠军王”,经公司确认后,才会将那部“赠送”的手机送出。

  最终了解清楚交易细节之后,王阿姨无疑感觉受到了欺骗。

  当记者致电国虹通讯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并不了解也无法做出更多的评价。

  “这只是个案,不排除借故抹黑的嫌疑。但是手机电视直销中的虚假说辞使众多国内手机厂家不得不认真对待。”易观国际手机分析师张燕玲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这个个案之前,南昌的陶先生也对长虹手机颇为失望,“7月8日,我花998元通过电视购物频道为女儿订购了一部长虹小智灵手机。广告上宣称手机即使从二楼丢下都不会烂。上个星期,女儿下楼不小心摔了一跤,手机屏幕因受到震荡出现破裂。我立即拨打当初订购手机的购物电话,对方态度恶劣地称此乃人为原因,不予以处理。”

  其实,不和谐声音的主角不仅仅只是长虹手机一家。

  “我在电视上看中一款国产品牌手机,觉得各方面比较适合自己,关键是广告声称‘市场售价3580元,电话订购仅需1999元’,我一心动就买了一款。”消费者张先生在告诉本报记者经历时直言自己被电视直销给忽悠了,“事后我在手机卖场发现,该手机售价只有1980元,根本不是3580元。”

  种种个案重叠在一起,无疑让消费者“心凉不已”。

  “消费者在观看手机电视直销广告时,除了对其介绍的功能、售后服务等要持有一种怀疑态度外,也要知道电视购物不免存在陷阱。”张燕玲说。

  扎堆

  继去年恒基伟业商务通手机电视直销小试成功后,2007年,国产手机品牌如TCL、UT斯达康、中兴、侨兴、CECT、汉泰、七喜等厂商,纷纷加入了电视直销的阵营。就连对电视直销持谨慎态度的联想,也于今年6月参与电视直销节目。创维、波导两大手机品牌也分别于7月和8月加入电视直销的阵营。

  一项有关电视直销的调查显示,38.19%的受调查者会通过电视节目购买手机。

  “电视购物对手机功能解说得非常详细,而且生动,比卖场销售员解说得更清楚。”消费者吴小姐如此解释自己青睐电视购物的原因,“尽管电视购物增强了我们购物的目标性,但是现在这潭水好像比较浑。”

  “电视直销在国外或者台湾都是一个十分成熟的行业,每年的营业额非常大。电视直销在中国还处于起步期,所以质疑声音很多。”恒基伟业品牌市场总监邓凛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业内质疑电视直销多少感到“有点不公平”。

  金立通信助理总经理张高贤也多次强调金立将一直坚持手机电视直销这一“不错的”渠道。

  但是,上月北京工商、消协系统共受理的144件电视直销投诉中,手机投诉占93件,消费者主要反映通过电视购物买的手机,其质量、功能与广告宣传不一致,售后服务保障难,销售商只留电话不知公司名称、地址。

  张燕玲表示,“电视直销还没有完全解决手机传统营销渠道乏力的问题,就已经将其自身存在的夸大宣传、可持续性差、退货风险高等‘通病’传染给了众多手机厂商。若不改变现状,必将严重影响手机品牌的健康成长,并最终失去消费者的青睐和信任。这是一种集体短视的行为。”

  去年7月,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禁播令”,所有电视台暂停播出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等五类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随着各种问题不断浮出水面,手机电视直销会不会也将面临被叫停的危险?

(责任编辑:焦海峰)
作者:薛娟  
>>发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进入论坛进入博客
·敬告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证030019号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
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中国金融网评论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金融网评论发表的作品,中国金融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中国金融网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产品与服务 - 投稿启示 - 客户服务 - 合作伙伴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zgjr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金融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亚洲财讯(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金融网络传媒中心 中国网通集团提供宽带支持
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肖金泉律师 黄启力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030019号
MailTo:service@zgjrw.com 
 
联系电话: 86-10-68391639
传  真: 86-10-6839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