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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刊发报道 引发实名制讨论
2007年9月7日 10点24分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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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制定的、提倡网络实名的《博客服务自律公约》近期发布以来,在中国社会引起了很大关注。在部分业内人士与网友对网络实名褒贬不一之际,却也有人质疑公约的约束力,并建议以立法形式对网络实名进行更具强制性的规范。  中国金融大典

  据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博客服务自律公约》是在本月21日正式发布的。该公约鼓励博客作者实名注册,并要求博客服务提供商有效管理博客用户实名信息。人民网、新浪、搜狐等十多家知名博客服务提供商共同签署了该公约。

  近年来,博客已经成为中国网民的一个重要交流平台,无论是各界名人还是平民百姓都趋之若鹜,于是博客出现了繁荣景象。但是由于博客具有开放性、互动性、匿名性等特点,公开谩骂、侵犯隐私、内容失真等不良现象也屡屡出现在网络虚拟世界中。

  《证券时报》、《中国经济时报》资深撰稿人王宸因此认为:「网络实名制有助于去除一些低级庸俗的网络信息,打造一个可靠放心的网络传播平台。」

  但不少网友表示,网络实名制将很大程度地限制言论自由,使他们无法在网络上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如果网络与现实世界一样充满束缚,虚拟世界也就失去了魅力,互联网的发展也将因此受到限制,」一位网友在网上如此留言道,「在网络上效仿现实社会中的管理办法,或许是一种必然,但具体操作方式还有待商榷。」

  对此,国务院发展中心前研究员王育琨(王育琨新闻,王育琨说吧)认为,真正的「自由精神」是一种责任意识,自由精神更多体现在创造的自由,而不负责任的言论肯定不是自由精神,推行网络实名制正是要让大家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表示,《博客服务自律公约》意在促进行业自律和博客自律相结合,保障博客平台的健康有序发展。但是一位长期使用博客的网友告诉记者:「这个公约只是提出了号召,并不具有强制性,所以肯定达不到预期效果。」

  价值中国网是一家长期坚持使用实名制的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类网站,其首席执行官林永青说:「中国马上将成为世界上拥有最多网民的国家,但中国的网民诚信度却相对较低,网络实名对中国来说利大于弊。要推动网络实名化,仅仅依靠行业号召和网民自律显然不够,必须通过立法来进行规范。」

  中国发行量最大的商业杂志之一《IT时代周刊》总编辑曹健却不认同这种观点。他认为,网络实名化固然无可厚非,但应该由网民自己决定是否在网络上留下真名实姓。「比如很多人的博客都是以私人生活与内心感受为内容的,博客的作者可能并不希望人们知道自己在真实世界中姓甚名谁」。

(责任编辑:婵娟)
作者:茆雷磊 林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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