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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的各路消息都在印证中国保险业加入WTO3年承诺的所有内容。从2004年12月11日开始,中国保险市场大门洞开,政策门槛的约束力日渐式微,外资寿险公司可以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业务,取消对设立外资保险机构的地域限制,设立合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外资股比可至51%。一场中外保险公司的市场争夺战已经打响。
  在12月11日后的数月内,外资寿险公司相继拿下团险牌照,抢占市场制高点的急切心情溢于言表;中宏人寿、海康人寿等外资保险公司杀入长三角、珠三角的气势不容小觑,地域版图扩张俨然成为其2005年的重要使命;沉浸多年的保险经纪市场也多了几分生气,全球三大保险经纪公司英国韦莱集团增资至51%成功控股韦莱浦东保险经纪公司。
  面对外资的来势汹汹,中资保险公司将以何种姿态去应对挑战,外资保险公司能否成功占领中国市场,将在2006年时见分晓。[详细]

 
 

  ○国务院已原则同意保险公司只要符合条件即可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保监会将尽快出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将修订《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暂行规定》,为吸纳各方面资金进入保险业创造条件;○保监会积极支持所有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种种迹象表明,保险业盼望多年的投资渠道拓宽一事,终于在近期打开突破口,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有望很快成为现实,并呈现加速度前行的态势。
  2005年2月17日,保监会联合银监会下发《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和《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保险资金入市涉及的资产托管、投资比例、风险监控等有关问题,为争论多时的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问题扫清了政策障碍;紧接着,太平人寿、华泰财险、泰康人寿等数家国内保险公司杀入股票市场,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最终成为现实。
  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近期的“中国金融论坛”上透露,目前保险资金入市金额已超1150亿元。[详细

 
 

  2005年1月25日,合资寿险公司中意人寿一举吞下中方股东中石油200亿元的团险保单,成为目前为止落入外资寿险公司囊中的最大团单,成功上演“蛇吞象”,从而引爆了团险市场新地震。
  这200亿元的重大意义不仅是目前为止落入外资寿险公司囊中的最大团单,也可能是世界上价值最高的一笔团险合同;200亿,它占2004年全年保险费的5%-6%。业内人士表示,中意人寿此举预示着,在国内“攀龙附凤”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在团险业务上将从中方股东下手,而这一点是外资独资保险公司、中小型中资保险公司所不具有的“先天优势”。随着外资保险公司纷纷“杀”入团险,现有的市场格局将面临重新洗牌。[详细

 
 

  2005年5月底,浙江省保监局联合省经侦大队、温州市经侦支队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温州中心支局(下称温州支局),对温州地区的地下保单进行了一次摸底。在随后的6月初,一场针对地下保单的“围剿”将在温州乃至浙江全省展开。
  虽然中国保监会已明确表示要加大对“地下保单”市场的整顿力度,香港保险监管机构也曾多次宣称,要对无视监管销售地下保单的公司进行惩罚,但在过去的一年中,地下保单仍然在上海、温州、广州和深圳等地风生水起。[详细

 
 

  2005年5月27日,一直悬浮于业界的关于三大保险集团高层人事的变动问题,在 5 月 27 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的决定中终于有了答案。
  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保险)的董事长之职由冯晓增接任,杨超离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人寿)党委书记、总经理之职由杨超接任,王宪章离任;中国再保险集团(简称中国再保险)总经理之职由刘京生接任,戴凤举离任。一时间,在业界掀起了一股轰轰烈烈的保险高官“下海潮”[详细

 
 

  2005年8月,首批养老保险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资格和企业年金基金法人投资管理人资格的认定。这不仅意味着我国企业将可以通过专业养老金公司建立符合国家法规规定的企业年金计划,还标志着我国企业年金市场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我国保险业已经竞相开始闯入万亿企业年金市场。
  中国保监会了解到,我国今后每年企业年金新增额将超过1000亿元。世界银行曾更为乐观地认为,到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总规模将高达1.8万亿美元。面对中国企业年金巨大的市场潜力,相关金融主题将纷纷展开各自的年金攻略。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企业年金“争夺战”开打了……[详细

 
 

  2005年有关明年保监会放开保险费率管制的传言时有耳闻。这对保险公司而言,意味着在差异化竞争环境下能自主定价,进而针对市场需求开发适合的险种,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对保户而言,则意味着险种更加丰富,可选择性增强,享受到价格降低的实惠。
  时至今日,随着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步伐加快,以及保险资产迅速扩大,原有的价格管制体制已很难适应市场经营主体的新需求。在严格的价格管制下,人寿保险产品“款式”雷同、价格单一,让不少潜在保险消费者却步。但是任何事情都会有正反面,保险公司实行费率自主管理就是一把双刃剑,必须谨慎对待。一旦费率市场放开,保险公司精算部门将面临考验,这对产品定价和准备金提取等精算水平和对费率风险的把握提出了更高要求;监管部门将从“限制者”的角色蜕变为“监管者”,应该把精力更多地集中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上来。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精算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寿险费率市场化还没有时间表,现在的条件还不是很成熟,难以明确什么时候可以实行。[详细

 
 

  2005年万能险销售火爆的景象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保险监管部门同时调查发现,由此引发的万能险保险投诉案件也在逐日增加。有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上海共有15家寿险公司销售万能险产品,保费收入达11.5亿元,同比增长5倍多,占上海保费收入的6.4%,甚至有些保险公司近几个月的保费收入近一半来自万能险。
  为了避免步投连险的后尘,监管部门在年尾时对销售过热的万能险“泼冷水”,提示市民理性投资,不能将万能险作为储蓄替代品。因为消费者风险意识的淡薄,个别保险公司的营销员违规操作误导消费者的“苗头”开始显现。为此,监管部门已经找过个别保险公司谈话,监管压力迫使他们对万能险产品进行了整改。[详细

 
 

  2005年2月28日,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保监会官员列出一组数据:2004年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10万人,占意外事故死亡人数的80%以上。但人们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仍然较低,目前机动车三者险的投保率为30%左右,拖拉机(含农用运输车)的承保面仅为6%,大量机动车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上道路行驶,造成对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大威胁。建立强制三者险制度,要求在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必须投保强制三者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有关强制三者险的争论可谓热火朝天,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味道。从提出到现在已经历时19个月,终于在12月5日因一起交通事故案的判决,使得众专家无奈建议其“另谋出路”。[详细

 
 

  2005年8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黄金荣意外发现,自己购买的火车票包含了基本票价2%“意外伤害保险费”,却无人告知。“火车票强制险已经收取了54年,我以前竟然不知情!”黄先生气愤地说,“这个保险到底保的是什么,怎么保的?并没有人告诉我,  更不要谈通过这个保险受益了。”他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为由,一纸诉状将北京市铁路局告上法庭。
看到这条消息,任何一位乘过火车的人恐怕都会感到惊讶和气愤。尽管2%的意外保费只让乘客多掏了几元钱,但是,有关方面在长达54年间的进账———不管这笔保险费最终进了谁的腰包,都绝对不是一个小数。[详细

 
 

  房贷险是一种保证保险。目前各银行普遍规定,购房者向银行贷款的同时必须在保险公司购买房贷险。“经过这么多年的合作,省城银行和保险公司两大‘集团’已经都认可了这一模式,银行需要借助保险公司来化解风险,而保险公司也需要银行来拓展房贷险业务。”不过随着房贷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市民已经认识到房贷险出险率极低,并对房贷险产生了不满情绪。
  这是自从央行将房贷险定为“强制险”以来,房贷险七年来一直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一时间,迫于各种压力,四大行纷纷为房贷险“松绑”[详细

 
 

  2005年10月,安联大众中方股东易主,中信信托接手大众49%的股份,保险市场因此再掀涟漪。中国保险市场放开之后的焦点之一无疑就是国内合资寿险公司的“婚姻”问题,而有关一方股东抽身的原因,更是引发了业内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同样业绩排在合资保险公司末几位的中保康联、恒康天安也在洽谈股东更换之事。据悉,中保康联的中方股东中国人寿已经与国内某非保险企业洽谈股权转让事宜;作为中方股东的天安财险则悉数吞下宏利金融集团持有的全部恒康天安的股份。
  对合资寿险公司外资持股的限制,本是政府保护中国保险业的措施,不想却成就了无数不美满“婚姻”。当婚龄到一定年数时,是选择继续维系,还是一拍两散,这是合资寿险下一步需要考虑的。[详细

 
 

  2005年,不可否认是个多灾之年,洪水、台风、禽流感等肆虐我国,面对着突如其来的灾难,我国农业保险却无大作为。目前,在我国的农业保险体系中,存在着一个由我国广大农民、我国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构成的奇怪三角——面对灾难,我国广大农民深切呼唤农业保险,投保意愿日益强烈;但在急切的呼唤声中,我国保险公司频频后撤,农险业务与规模大幅萎缩;在国内衣险供求极不均衡的现状下,国外的保险公司却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雄心勃勃进入中国。
面对处于这种缺位的尴尬境地,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促进。保监会的数据显示:今年一至三季度,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已经超过6.07亿元,同比增长66.07%,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0.63%;农业保险赔款1.9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4%。目前,保监会正在积极促进农业保险立法工作,推动出台财政税收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农业救灾保险基金。从这组非同寻常的数据看来,目前中国农业保险已经走出回升第一步[详细

 
 

  2005年9月21至23日,保监会法规部召集部分保险公司、最高人民法院、保险领域律师、保险院系教授、专家学者及中国消费者协会人士分批进行了长达三天的《保险法》修改初稿的讨论。这是自2004年9月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公开表示保监会已经成立专门小组,着手《保险法》二次修改工作以来,保监会拟出的第一个完整的初稿,名称为《修改建议稿》,并于9月初下发至各地保监局、各保险公司和中介公司征求意见。
  “因为保险业法主要是涉及产业发展的,要解决怎么监管的问题,需要上层或宏观决策的问题较多,而保险合同法需解决的问题是怎样协调好各方关系,需要研究各国的保险法律制度,并要结合中国的情况,涉及操作和技术的问题较多,因为立法技术太复杂,所以合同法部分修改起来难度更大。”一保险公司法律部人士告诉记者。[详细

 
 

  2004年8月27日,“全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研讨会上”传出消息:保监会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中国人寿集团、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家寿险公司下发了监管意见书,这是第一次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行的监管措施。2005年7月底,太平洋人寿接到了保监会“红色”预警,“偿付能力缺口90亿元”的指责又使太平洋人寿成了众矢之的。中央财经大学保险专家郝演苏针对这一现象指出:“偿付能力不足并不是太平洋人寿一家独有的问题,而是整个保险行业的普遍现象,只是各家公司问题的轻重不同罢了。”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也日益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在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2005年年会上表示,偿付能力监管是防范保险业风险的“五道防线”之一。[详细] 

 
 

  2005年11月12日,保监会公布消息称,中国保监会已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生命表》专家评审会,评审会一致通过了《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以下简称《生命表》)。一时间,有关新生命表的更换传言在市场上引起不小的震动,有关保险费率上调、多数保险价格上涨的讨论一时成为焦点。
  新的《生命表》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寿险业经验死亡率,为保险公司厘定费率、准备金评估以及死亡率的研究提供科学的依据。业内人士称,预计新的《生命表》将于下个月正式实施,但由于保险产品的设计需要较长时间,寿险价格的调整不会马上进行,但从长期来看,《生命表》修订后,医疗险等依据《生命表》数据设计的产品,会因生命延长、理赔风险加大而涨价;终身寿险则因资金投资期限更长、投资回报更高而有所降价;意外险则因为基本不受生命周期的影响而不受影响。[详细

 
 

  自今年下半年禽流感疫情爆发后,国内两家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了“人禽流感险”,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保险公司“创新还是做秀”的讨论。这场讨论的焦点是:“人禽流感险”的推出是否恰逢其时?紧接着,舆论一连串的质疑扑面而来:为何相同的险种价格不同,保险公司有无定价标准?为什么只在城市卖不在高感染区农村卖?既是热门险种,为何只有两家保险公司推出?
  虽然“人禽流感险”是否适合目前人群,还有待商榷。但无论如何,保险公司主动配合环境开发新产品的勇气可嘉。尚处幼年的中国保险业和保险公司,需要社会和舆论给予其不断磨练的过程。[详细

 
 

  2005年12月1日,中国保监会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再保险市场的法规—《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最为市场关注的是,《规定》首次明确了保险法中关于商业再保险“优先境内分保”的政策要求。
  在我国加入WTO前,再保险市场一直是以法定强制分保为主。中国再保险公司作为国内惟一的中资再保险公司得以有20%的法定分保进账。但按照入世承诺,法定分保比例逐年递减并即将于2006年取消,国内再保险业务将全面实行商业运作。面对这种市场的变化,外资再保公司蚕食国内再保业务的气势,中再已经开始位二次改制热身。二次改制的核心是扩大集团资本实力,并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实现公司上市。2006年保险市场的竞争焦点或许就从再保险开始。[详细

 
 

  2005年12月9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北京正式发布《国家风险分析报告》,这是迄今为止我国第一份具有中国视角和特色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中国信保选择了2004年占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总量约70%的60个国家,对其基本情况、内政、社会安全、地缘政治、外交关系、经济状况、投资环境和双边贸易等重要方面,进行了透彻分析、客观评估及合理预测,并据此对这些国家的国家风险作出了整体评价和评级。同时,《报告》还根据全球189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状况,将其国家风险划分为9类,分别用数字标识1-9来表示,其风险水平随数字增大依次增高。
  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指出,中国信保推出《国家风险分析报告》,是立足信用保险基本职能,积极行使政策性使命,发挥资源优势,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战略决策支持和增值服务的重要举措。陈健希望有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能充分利用该报告所提供的信息,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国信保总经理唐若昕表示,此次发布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是中国信保对国别风险的客观评估,不代表国家的外交政策和外贸政策,而是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信息和决策的参考。他相信,该报告的推出能够引起社会对国家风险这一全新概念的认识,从而提升全社会特别是有可能参与国际竞争企业的风险意识和内部风险管理的水平。[详细]

 
 

  2005年12月14日,新华社授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在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和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方面作出决定。
  决定指出,做实个人账户,积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要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监督。[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