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有时间表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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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政府是如何推进的? |
回顾2005年的证券市场,我想备受关注和争议的应该是新股发行了。股权分置改革轰轰烈烈的改革了一年,该革的都革了。然而,新股发行却依然如冰。争了、吵了,只是没有结果。从2004年8月30日证监会发布股票询价相关征求意见稿后,新股发行停止了有半年多的时间。自2005年开始,股票发行询价制度已正式实施,恢复新股发行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2005年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宣布恢复新股发行。股票发行询价制度将随之施行。然而,这一决定只是暂时的。
2005年1月19日,已被证监会确定为2005年第二只发行的新股黔源电力接到通知,要求公司暂停新股发行的准备工作,春节后再进行招股。这一消息无疑是一枚重型炸弹,证监会这一次叫停一直持续到2005年4月22日。急就是恢复之后相关申请也被暂缓表决,加之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最为股市融资最直接渠道的IPO又一次跌入冰谷。
围绕着股权分置改革,股市扩容、全路通新老划断又一次被提到争议的端口。改革是为了振兴股市,但是作为造血功能的新股发行是急迫也是必须要解决的。但是到底什么时间才能恢复新股发行仍然是个未知数。近日,尚福林在公开场合指出恢复新股发行没有时间安排。
困扰股市的新股发行何时恢复,我们拭目以待! |
在落实《国九条》的国务院《若干意见》推出之后,2005年5月6日证监会研究决定启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须遵循《若干意见》提出的“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按照市场稳定发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流通股东表决、实施分步有序的操作原则进行。6月2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这次股权分置改革的目的是从根本上解决制约中国股票市场正常发展的机制问题,完善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形成投资者共同的利益基础,强化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约束,形成相对稳定的市场信心。
在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第一、二批试点成功进行的前提下,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亮相市场。两枚重型炸弹的推出,使得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开展。2005年9月4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并实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展开。
政府各项政策的不断出台,为股改指明了政策方向。在之后出台的操作指引以及各部委的相关政策中,均为股改开了小门。尚福林说的好,开弓没有回头箭。股权分置改革在政策的护航中顺利的走向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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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加竞争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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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中国股市的瓶颈不是股民的信心而是上市公司的质量和竞争。这一点我是很赞同的。中国股市发展了15年,很大程度上都是在走形象工程。每个上市公司都是地方省市的脸面。因此,上市公司就没有质量而言,甚至有照顾省市情绪的可能。长期以来,这一问题紧紧地困扰着股市。伴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进行,由专家提出: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质量过关的不到八成。一个关于上市公司质量的话题被提到台前。
2005年11月1日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提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11月3日证券监管系统干部视频会议上尚福林指出,国务院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高度重视,“国九条”明确提出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温家宝总理也指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此次国务院又批转了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上市公司的质量是证券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因此,上市公司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证券市场的发展。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质量有待提高。上市公司业绩越来越差,其投资价值越来越小,而且这并非1、2年的短期现象,而是已演变为一种趋势,这对于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市场的发展都是极其不利的。专家指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股市治本之策。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任重道远! |
股权激励是伴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提出的。长期以来,中国上市公司很大程度上是作为形象工程来做的,公司之间缺乏竞争力,公司管理层的激励机制也是无从谈起。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逐步推进,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梳理,在这个时候考虑对高管层进行长期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
2005年11月15日证监会发出通知,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五部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有关股权激励的规定,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可以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上市公司要探索并规范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意见》明确,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必须是公司员工,具体对象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是有污点记录的人员不能成为激励对象,以督促高管人员勤勉尽责。此外,财务报告虚假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不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股权分置改革正全面展开,制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则的条件已经具备。目前,国资管理部门也在起草国企管理层股权激励办法,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各项政策的推出表明管理层已经对股权激励高度重视。也由此来加强队少年股市公司结构的治理,进而趋紧良性循环。净化股市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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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资金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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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市政策能否救市? |
围绕着拯救股市的话题,一系列关于入市资金的讨论便轰轰烈烈的展开了。股市跌破千点之后,救市的话题总是离不开资金的。在基金和券商自营资金大规模入市之后,管理层便从不同路径吸引增量资金的加入,达到股市的保值增值。
2005年6月汇金操刀1200亿拯救股市,汇金公司的资金多用于对券商的重组,随后银行资金和社保资金以及保险资金也不同规模的挺进股市。多方资金的进入促进了2005年证券市场的资金大换血。
今年以来,以跨市场国债品种为"媒介",约有300亿元来自银行系统的增量资金在8个月的时间内源源不断地进入交易所债市,增加了股市的资金供给。今年6、7月份大盘两次逼近千点大关,使股市的投资价值突显,从而吸引了一批保险机构的资金入市。各种组合资金的入市加速了股市流通,促进了股市的繁荣。
入市资金匮乏已经导致市场成交量极度萎缩,促进各种合规资金入市无疑可以提振人气。同时,旨在为股市进一步开闸放水的相关政策也逐渐出台: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方面加大力度;允许基金管理公司用股票质押融资;进一步推进商业银行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加大社保基金和国有保险公司入市力度,研究解决延长财务考核期限和投资损益会计处理等问题。与此同时,在现有40亿美元QFII额度的基础上再增加60亿美元额度;将取消政府对国有企业投资股市的限制性规定等。
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资金进入中国股市,这就要求我们用一种国际化的投资思路和理念来跑赢大盘。但是,我们在欣慰之余也不能放松警惕。从目前资金面的种种情况来看,在经过行情的大起大落之后,原有市场的力量已经对市场起不到决定性作用。 |
市场对于尚福林执政期间的证监会以及证券市场有很多的评价。但是,关于尚福林时代的“政策市”归来的说法却一点不夸大其辞。2005年的证券市场是政策满天飞的一年。
连续的熊市行情,使得中国股市显得格外的萧条。就在高层推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以拯救股市之后,2005年6月6日上证指数一路狂跌,义无反顾的冲破千点大关。随后一系列的救市政策便相继出台。其中包括允许上市公司回购,允许上市公司买基金,扩大入市资金,股息税税收优惠,成立投资者保护基金等。其中,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设立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这是首家由中国工商银行联合境内外机构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机构。与此同时,证监会昨天还同时出台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证监会的一系列政策并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虽然股市在跌破千点之后又强烈的反弹回应,但是股指仍然在千点左右徘徊。2005年6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介绍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等方面情况,围绕包括股权分置改革在内的诸多资本市场热点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这是自1992年证监会成立以来首次在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于市场来说这位无疑是大大的利好。
然而,为牛市撑腰的是尚福林并没有撑起牛市。新闻发布会后的几天,股市不涨反而大跌。伴随股市持续下跌的,市场对“政策救市”呼声的日渐高涨。一年间各项政策轮番轰炸,股指却依然在1200点左右上下波动。
政策救市是市场发展的必要产物,可是救市政策能起到救市的作用吗?只有市场可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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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自营黄昏还是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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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投资咨询业 证监会严堵股市“黑嘴” |
中国的券商们正在和大手大脚花钱的日子告别,和一个个“老鼠仓”告别。要生存下去,他们还应该和更多的坏习惯告别。至今为止,大多数券商陷入困境的原因都是在自营业务上做庄失败,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连锁恶性循环。虽然“稳定市场预期”的呼声犹在耳边,但为了股市的长治久安,证监会还是痛下决心对券商违规自营这颗股市大“毒瘤”开刀。券商自营是一个我们不得不重视的话题。
2005年11月,为了清理、规范券商混乱的自营业务,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其转发的《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和加强券商自营业务监管的通知。这两个文件规定,证券公司需设立专门的自营业务部门,非自营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如营业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自营业务;不得以他人名义开立自营账户;不得使用非自营席位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超比例持仓或操纵市场的等。
证监会表示,近年来,国内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存在使用不规范账户自营、超比例持仓、持股集中或涉嫌操纵市场等问题,这些同时成为券商风险的主要爆发点。目前,大部分券商正在自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整改,但也有少数公司仍然存在不按要求报备账户、整改不力、继续违规增大持仓规模等问题。
强力肃整券商自营,这一举措对市场来说是一大利好,但是对于券商来说确是“几家欢乐几家愁”。不断加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似乎已经让问题扎堆的券商们喘不过气来。今年将会是券商自营风险集中释放的时期。 |
在以缺乏经验的中小投资者为目标的“咨询生态链”里,从咨询公司及其合作者,到有合法资质的节目制作单位,再到一些地方媒体,甚至短信发送机构,都被一条或明或暗的“利益之链”紧紧地绑在了一起,形成了一个关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长期以来,处于弱势的中小投资者就是这一“利益共同体”的牺牲品。在1998年中国证监会规范咨询市场之后,“股评家”这个概念实际上就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证券分析师。允许通过考试与审核的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士公开发表对市场的判断以及买卖操作上的建议,咨询行业的起步从此开始。由于近几年股市行情持续下跌咨询行业出现恶性竞争,进而导致咨询机构将目光转向求利心切的中小股民。近两年在股市“黑嘴”的蛊惑下,大批股民深陷利益牢笼。
在新《证券法》修改后,对于业界触动最大的莫过于“禁止黑嘴信口开河”。2005年12月13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将监管矛头直指股市“黑嘴”,违规操作者将受到严惩。《规定》列出了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人员严禁触碰的13条高压线。证监会表示,将严惩违规机构和人员,情节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证监会规范投资咨询行业的做法是备受关注的。分析师队伍中害群之马毕竟还是少数,我们要在规范的基础上进行严厉打击。,尽管目前有了管理层的重视,有了行业内的自律,但要让中国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彻底走向阳光,还需要全体证券投资人的共同监督。可以说,证券投资咨询业行业的规范在今年写下了很漂亮的一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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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审批加速 境外战略投资者可投资A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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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两年前瑞银在A股市场下了第一单后,QFII一直没有停止在中国股市布局的步伐。首批40亿美元QFII的额度很快被用完了,第二批60亿美元的新增额度提出来以后,各家QFII积极递上增加额度的申请,外汇管理局审批速度越来越快,11月份以来已批准4家QFII增加投资额度合计8.75亿美元。截至目前,我国已经获得批准的QFII总共有30家,获得的投资额度共计49.25亿美元。在A股实际市盈率处于13倍之际,QFII大幅增仓A股,仓位目前达到90%。据证监会统计,截至10月底,QFII累计汇入人民币315亿元(约38亿美元),投资于证券资产28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约为90%。QFII这一情况比去年仅3成资金投入证券资产的局面有根本的改变。QFII在支持股权分置改革、引导市场价值投资理念等方面的贡献,已获得监管层和业界的认可与好评。
2005年11月商务部、证监会日前联合发出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是因实施发展战略需要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经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批准,境外战略投资者可以购买并承诺在一定年限内持有一定比例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这一政策的出台,极大限度的开放了证券市场。境外投资者全面进入中国股市的局面之日可待。
股市持续四年低迷并未吓退海外投资者,股改提升了深沪A股的投资价值,QFII等海外投资者对A股的投资兴趣将大增。管理层在实现全面开放证券市场的前提下,给与境外投资者很大的优惠条件,促进了境外投资者加速进军中国股市。 |
作为股市最大群体的中小投资者,长期以来都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利益受到侵害却得不到保障。随着证券法二审预案的提交,以及证监会《股改管理办法》的发布。中国普通股民的利益逐渐的得到高层的重视。中小投资者也不在是没娘的孩子了。然而,我们在高兴之余还是有很多问题沉甸甸的压在我们心里。诸多的政策到底有没有落到实处,股民们的现状有没有得到改善,普通股民的利益也并没有真正得到高层的重视。这一切的疑问又使得我们不得不陷入沉思……
2005年9月29日,筹备近三个月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保护基金公司”)正式开业。与此同时,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于6月30日联合发布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也于28日晚同时对外披露。中国的保护基金将按照“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原则筹集,保护基金的筹集不会增加投资者的负担。
2005年10月27日下午表决通过修改后的证券法,进一步加强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如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规定投资者交易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客户证券和资金不得挪用,不得强制执行,等等。在信息披露方面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加大了发行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高管、各类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法律责任。
所以,要发展股市、要解决股权分置首先必须解决股民利益问题。要解决股民利益问题就要有相关政策出台,但是重要的是这些冠冕堂皇的利好不能永远挂在天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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