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讯 > 正文

垄断会伤害市场活力

12月14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下达对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集中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阅文集团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12月10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与来自48个州和地区的总检察长联盟分别对脸书(Facebook)提起了两起反垄断诉讼。

11月10日欧委会执行副主席维斯塔格宣布,欧盟对美国电子商务公司亚马逊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第一阶段调查结束,认为该公司违反了欧盟反垄断规则,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

可以说,中美欧几乎同时对互联网公司掀起反垄断调查和裁决,对互联网垄断行为说“不”。随着互联网越来越渗透到每个人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人们警醒地发现,当我们离不开这些互联网大平台时,它们对我们是否形成了某种程度的控制和垄断?

反观过去十多年互联网的成长经历,各国监管当局对该领域发展持相当的包容和宽松态度,那些互联网公司在野蛮生长中攻城略地,提高了社会组织效率,增进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便利。互联网公司作为一种经济新势力,挑战僵化的组织结构,打破当时行业垄断,成为人们欢迎和拥抱的“新经济”力量。但它们在挑战和打破某种垄断后,却慢慢变成了它们自己曾经非常讨厌的对象。例如日前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下属的反垄断小组委员会表示,各家大型美国公司如亚马逊、苹果、Facebook和谷歌等均采取非竞争性方法来巩固自己的市场地位,并指出“那些曾经斗志旺盛、处于劣势、挑战现状的初创公司,已经变成了我们在石油大亨和铁路大亨时代最后看到的那种垄断企业”。

中国也明显看到这一趋势的不利影响,看到无论何种垄断,都会伤害市场活力、降低社会效率和打压科技创新。中国在12月11日的分析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会议上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而且是在12天内第二次提出“反垄断”的论断,与最近中国民众热议的话题“是否该叫停抢占小超市市场的电商社区团购潮”上下呼应。这些互联网平台通过烧钱补贴卖菜,甚至打广告称“一分钱可以买到多种蔬菜和水果”。这样的“配方”是不是很熟悉?从网约车到共享单车、从外卖到电商销售,无不是巨头烧钱抢夺市场的套路,开始以烧钱和补贴方式挤垮某一行业的大量公司,等互联网平台公司占据垄断地位的优势后,让商户和消费者不得不承担高额的平台费用。这种烧钱抢占市场的行为当属典型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但由于之前对互联网发展持相对宽容态度,所以该领域即使出现了早期野蛮生长以及后期恃大凌小的现象,管理部门也未对其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警示和制约。虽然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早已出台多年,但从未在互联网领域形成一个反垄断的判例,也未对互联网公司形成真正的威慑力。

这次中美欧同时对互联网垄断行为发起法律上的制裁措施,是因为互联网平台公司对市场垄断已触犯众怒,还因为平台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对社会舆论形成了一定的把控,冲击了人们信息获取的自由度。有人发明了“茧房信息”这词来形容信息获取受限的现象,从而引发社会的担心。最新的案例是在美国大选中,互联网舆论的诱导使得人们深感不安。著名学者弗朗西斯·福山认为,这些互联网庞然大物现在支配了信息的传播和对政治动员的协调。这对运作良好的民主制度构成了独一无二的威胁。

从有形的平台垄断到无形的信息控制,垄断资本天生追逐垄断市场。社会需要反思的是,发挥资本有效作用的同时如何保证市场良性运转,发挥市场高效运行的同时又能防止资本走向垄断,而不是演变成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垄断结果。这其间需要舆论的监督和民众的警醒,尤其是法律的制衡。

标签: 垄断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