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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三资”管理,推进乡村振兴

本报4月7日讯(通讯员燕在珍)近日,按照济南市长清区纪委《关于聚焦“五项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长清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东兴参加,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赵振军主持会议,各街镇相关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会议首先传达了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上,区纪委派驻一组副组长张东兴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方案。各街道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及时部署安排工作。明确时间步骤。及时提报相关档案资料,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协调调度。区直相关部门、街道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调度工作进度。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是聚焦“五项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之一,更是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区农业农村局立足职责定位,全面、深入排查;区纪委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开展监督;各有关部门强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助力推动全区各村集体“三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确保全区农村集体“三资”高效安全运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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