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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2022年执行到位金额首次突破2万亿 三位一体强化执行队伍建设|焦点短讯

记者 郑雪 北京报道

5月19日上午,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能动司法(执行)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文俊表示,2022年,全国法院执结917万多件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首次突破2万亿元。在具体执行工作中,人民法院抓实公平与效率,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能动执行,将党中央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资料图片)

黄文俊表示,高素质执行队伍是执行工作的保证,通过规范-培训-监督三位一体的方式保障能动执行在法治轨道运转。今年的执行工作,将推进执源治理,打通联动机制堵点痛点,并推进信访实质化解。

保市场主体,尽可能“活封活扣”

黄文俊表示,本次发布的十大能动司法(执行)典型案例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加强府院联动,助企纾困解难,想方设法保市场主体。推进解决执行难是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综合治理、多方协作、多措并举,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案例3中,执行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构建执行“输氧”机制,能动执行和监督执行并举,为助企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司法保障。案例5中,执行法院主动作为,利用政府“老企业搬迁计划”配套优惠政策,引入投资人整合债权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妥善解决了2000万元职工债权和75起执行案件,助力老品牌“起死回生”。

二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的影响。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同向而行、同频共振,是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在具体执行中,要在不影响债权实现、不构成财产价值明显贬损前提下,对能“活封”的财产,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物尽其用,社会流通不因执行受阻。

案例4中,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背景下,执行法院探索对基本账户和企业生产经营关键账户的解冻、置换、归集,为企业资金账户松绑,让企业“喘口气”,平衡了财产保全案件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案例7中,面对被执行企业资金断流拖欠众多供货商货款的情况,执行法院引入“临时管理人”机制,监管企业的生产经营,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了生产不停工、企业不破产、工人不下岗。

三是精准把握“快”与“慢”的辩证关系,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针对具体个案,找准问题症结,精准把握“快”与“慢”的辩证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考验着每个执行法官的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和执行智慧。案例8与案例9,分别通过执行的“快”与“慢”两方面展现了如何在个案执行中实现公正与效率,值得研究借鉴。

四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以生态林地腾退案件为例,如何在实现债权人权益的同时不让环境资源受损是核心。案例6中,执行法院确立了“民生为本”“绿色执行”的工作思路,通过与涉案土地所在地的镇政府积极协调沟通,成功引入第三方对林木予以整体收购,为涉案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和村民的长远收益提供了解决方案,是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经典案例。

五是坚持“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治理执行难。司法建议是能动司法的具体体现。案例10中,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认识到国家发展新能源车的重大意义和充电桩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打好“预罚款”和司法建议组合拳,发挥柔性监督优势延伸司法职能,取得了“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位一体强化队伍建设 推进执源治理

在执行队伍建设方面,黄文俊表示,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依法执行是底线,能动执行是更高要求,而高素质执行队伍是保证。所有问题中,人的问题是最根本的问题。简要来讲,通过规范-培训-监督三位一体的方式保障能动执行在法治轨道运转。

一是完善执行规范体系。执行程序在《民事诉讼法》中仅有35个条文,尽管近年来最高法院出台了大量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但新问题仍层出不穷,填补规则漏洞,统一办案标准有所滞后,致使监管失去针对性和准确性。今年将推进失信、限消、拒执罪等司法解释的修订,出台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的司法政策文件,配合强制执行法立法程序,织密制度铁笼。

二是加强执行队伍培训。抓实建强执行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素质。

三是主动接受内外监督。执行系统内,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零报告负面清单”。同时开展专项督导,着力解决长期存在的队伍建设、消极执行、错误执行等问题。执行系统外,更加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做实做优“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打造立体化执行监督体系。

今年的执行工作如何开展?黄文俊三方面做了介绍。

一是推进执源治理,扭转执行案件增长趋势。

坚持“源头管控”“未病预警”。建立诉前、诉中“执行不能”风险告知制度,提升诉前和诉中保全比例,构建判后督促履行制度和执前调解制度,促进形成“在立案阶段考虑执行、审判阶段兼顾执行、执行阶段扫除障碍”的工作模式,通过“诉源治理”推进“执源治理”。

推进“执破融合”扩面增容。发挥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与破产程序的清算、重整功能,更好地实现市场主体“挽救”和“僵尸企业”的“出清”力度,逐步形成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大格局。

二是发挥执行工作助力诚信体系建设作用,打通联动机制堵点痛点,提升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效率和效能。

夯实拓展执行联动机制。推进跨部门执行协作联动工作常态化运行,争取中央依法治国办等有关中央单位的支持,将解决执行难纳入各地依法治省(区、市)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

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三是对尚未落实的联合惩戒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书等方式,确保2016年两办意见和2019年中央依法治国委1号文件全面落实。

三是推进信访实质化解,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有信必复”是今年执行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最高法院执行局已将办理执行信访、进一步落实“有信必复”作为主题教育专项活动,并开启“五月执行信访攻坚行动”。

下一步,将在全国法院执行系统部署干警下基层、包信访、真化解专项工作,明确各级法院执行局领导带头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工作制度,集中出清历史积案,有效减少越级访、重复访,推进信访实质化解,及时解决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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