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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强招投标领域整体治理

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于杭州举办加强工程招标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月浙江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将于4月10日正式实施,以加强该省在招标投标领域的整体治理。

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执行依法必须招标制度”和“持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为落实有关精神,以及结合后疫情时期浙江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治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浙江组织开展相关意见的编制工作。据介绍,《意见》的出台将切实解决当前招标投标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该省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建设。

《意见》以建设浙江省招标投标统一市场为目标,明确在该省推行“六个统一”,即统一市场主体库、统一文件目录管理、统一示范文本体系、统一备案前公示、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信息发布平台。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六个统一”是《意见》中突出的创新做法。例如,浙江将建立省内统一的示范文本体系。根据规定,招标人应使用浙江省统一的示范文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该省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编制发布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要求招标人使用。这样一来,招标文件制式、内容、标准、条件不统一的问题将得以解决。

在“建立统一市场主体库”方面,浙江将通过综合应用社会信用代码、项目代码、交易标识码和CA数字证书互认技术,实现市场主体信息一处登记、省内共享,为在线监测、智慧监管打好基础。

《意见》还指出,浙江将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推进电子交易、智慧监管。其中,《意见》明确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交易枢纽作用,其将全面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智慧化监督,进一步推进数字化改革和“整体智治”,响应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探索长三角区域合作。(张煜欢 黄龄亿)

标签: 浙江 招投标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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