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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6月底我国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已达1.3亿户

9月29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为主题的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副局长陈烨在发布会上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已达1.3亿户,较去年底增长5.5%。

陈烨介绍,“企业开办便利度”是衡量一个国家营商环境水平的重要指标。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已达1.3亿户,较去年底增长5.5%。

陈烨表示,目前,全国已有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的30个省份开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不超过5个工作日。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从以下两个方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一是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2020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开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内或更少。

二是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推行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具备条件的地方实现办齐的材料线下“一个窗口”一次领取,或者通过寄递、自助打印等实现“不见面”办理。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前提下,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在更广领域运用。

此外,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正式施行。《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作出了统一规定。

陈烨指出,今年以来,总局为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去年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对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做好过渡期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等工作进行部署,并在总局网站进行专门解读。同时,组织对全国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专题培训。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实有登记外商投资企业63.58万户。

二是配合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2019年底,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办法》,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如何报送投资信息做了具体规定,就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作出细化规定,减少外商投资企业重复报送信息。为确保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了《系统改造技术方案》,积极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改造完善企业登记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是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工作。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其授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名单。今年8月份,在总局官网集中公布了全国706家被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市场监管部门名单,涵盖了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标签: 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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