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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的决策部署,支持重点群体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托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启动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通知》明确,示范行动紧扣创业带动就业主题,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两类重点群体,运用资金支持、政策扶持、宣传推广等抓手,组织实施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校企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带动就业等四项行动,力争全年创造110万个以上高质量就业机会。

一是实施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专项行动。二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三是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四是实施精益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

《通知》强调,各双创示范基地要落实主体责任,把组织示范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各示范基地示范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统筹利用各项政策激励支持落实行动任务成效显著的示范基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示范基地年度考核、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记者 苏诗钰)

标签: 组织实施创业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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