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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规范人身险销售人员自保件和互保件管理的通知》

9月2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规范人身险销售人员自保件和互保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将从那些方面对自保件和互保件进行规范问题,北京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答记者问。

《通知》从五个方面对保险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健全自保件和互保件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保单权利义务、投保审批流程、业绩考核、风险监测、纠纷处理、责任追究等方面。

二是加强业绩考核管理。《通知》要求保险机构不得将保险产品作为销售人员入司、转正或晋级的条件,不得允许自保件和互保件参与任何形式的业绩考核和业务竞赛。

三是严格管控业务流程。一方面,加强对自保件和互保件的核保流程管控,采取更加严格的审核。另一方面,《通知》强调销售人员实名制,要求保险机构在保险单和核心业务系统中真实、完整的记录保险销售人员的姓名和工号。

四是保证销售人员合法权益。《通知》要求保险机构保证购买自保件和互保件的销售人员依法享有的知情权、犹豫期内撤单、变更或解除保险合同等权利,保障销售人员正常的保险保障需求不受影响。

五是防范化解相关风险。一方面,要求保险机构加强对自保件和互保件的继续率、业务比例的风险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另一方面,要求保险机构妥善处置自保件和互保件引发的投诉举报,避免发生舆情风险和群体性事件。(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 实习记者 胡永新)

标签: 北京银保监局 发布 人身险销售人员 自保件 互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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