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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发布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员工持股计划

7月13日,东方证券发布员工持股计划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东方证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投资运作及日常管理。为便于公司H股社会公众流通股比例的计算,设立两个资产管理计划,1号资产管理计划用于公司和子公司董事、监事、最高行政人员等核心关连人士参与持股,2号资产管理计划用于前述核心关连人士以外的人士参与持股。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包括:截至2020年4月30日与公司或下属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预计总人数不超过40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7%,其他员工认购比例不超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3%。公司和子公司董事、监事、最高行政人员等核心关连人士,参与持股不超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20%。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5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完成登记过户之日起算。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由受托管理机构根据管理委员会的指示,通过沪港通及/或深港通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二级市场直接购买公司H股股票。如因市场等因素受托管理机构未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完成股票的购买,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决定适当延长购买股票的期限。

同时,东方证券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标签: 东方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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