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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简讯:最高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建立国家层面法官惩戒制度

南都讯记者蒋小天发自北京1月8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召开,总结2022年人民法院工作成效,部署2023年人民法院工作。


(资料图片)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庭审实质化

会议指出,要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构建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新格局,健全完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持续推进庭审实质化,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

要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把握适用范围、适用条件等要求。深入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开展部分民事案件调解前置试点。

深化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真正让不同层级法院各司其职,更好发挥四级两审审级制度优势,配套推进各级法院内设机构改革。

要积极推动诉讼费用制度改革,促进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持续完善改革项目动态管理机制,统筹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推动改革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纵深推进。

深化员额制改革,让最优秀的人留在办案一线

会议指出,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认真研究解决法官逐级遴选、员额动态调整、三类人员交流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相关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推动优化法官培养、遴选等制度,深化法官员额制度改革,畅通入额通道、推进员额和编制跨域统筹使用、动态调整,让最优秀的人留在办案一线。

进一步拓宽三类人员交流渠道,健全内部交流机制。要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拓宽职业发展路径。

强化司法监督,推动建立国家层面法官惩戒制度

会议指出,要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院庭长法定监督管理职责,贯通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推动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更加健全。

要完善法官惩戒制度,推动建立国家层面法官惩戒制度,健全程序规则,提高法官惩戒工作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要促进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会议指出,要深化司法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让暗箱操作无处藏身。

标签: 惩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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