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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天金融委会议两次提及严惩资本市场造假欺诈

主持人陈炜:国务院金融委最近两次会议均聚焦资本市场,并喊话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严惩资本市场欺诈、造假行为。业界普遍认为,资本市场深化发展是大势所趋,加大基础制度建设,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将助力完善市场投融资生态。

本报见习记者 吴晓璐

在9天时间内,金融委会议两次提及严惩资本市场造假欺诈。

4月15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时提出,“最近一段时间,一些上市企业无视法律和规则,涉及财务造假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恶劣行为”。

“这个新闻信息量很大,监管严惩财务造假,以后个人工作中一定要识别客户风险,服务优良客户,远离不良客户。”当日晚间,接受采访的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4月7日,金融委第二十五次会议也曾提出,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

《证券日报》记者据证监会网站统计,今年以来截至4月16日,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发布36张行政处罚决定书,6张市场禁入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15张涉及信披违规,9张涉及内幕交易。其中,华信国际等3家公司和直接责任人因虚增利润、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报告和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受到60万元的顶格处罚。

3月份,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加大了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记者据上市公司公告统计,3月份以来,已有秀强股份、延安必康、新疆浩源等10家上市公司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另外,3月份以来,*ST皇台等6家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其中5家涉及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证券法提高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上限,有助于加大惩处力度,增加违法成本,震慑上市公司和违法行为人,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新证券法通过完善违法违规处罚的规定,以期减少欺诈发行。随着违法成本的提高,预计将会显著降低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

“后续监管层应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造假欺诈的处罚执行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法律纠纷处理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潘向东表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彭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证券法实施以后,监管层要严格执法,提升资本市场执法的震慑力,形成监管执法常态化。而加大对造假、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除了进行行政处罚和支持投资者追究民事责任外,对触及刑事立案标准的,可以移送检察院进行起诉。“最近上海判了一起财务造假的案子,对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刑事处罚,这种警示案例的效果就很好。”彭冰补充说。

标签: 金融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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