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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记者获悉,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下称《规定》)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规定》不仅扩大了参保范围,还进一步加大了保障力度,如果用人单位不参保或不按时缴纳职工医保保费可以补缴,在三个月内足额补缴应缴费用和滞纳金的,对应期间的职工个人医疗保险待遇将不受影响。

扩大参保范围

据了解,《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同时废止。与此前的文件相比,《规定》一是扩大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范围。根据规定,就业地或者户籍地在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可以参加职工医保。二是扩大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范围,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在本市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均被纳入广州居民医保。三是扩大了可在居民医保年度内中途参保的人群范围,规定“退役士兵”和“刑满释放人员”可中途参加居民医保。

增加参保人权益

《规定》还着力于增加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因不参保或不按时缴费而补缴职工医保费的,参保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均可按照补缴医保费对应期间适用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补计入资金。在3个月内足额补缴应缴费用和滞纳金的,补缴医保费对应期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予以补付。

另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同步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灵活适应改革要求

为了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稳定性,更好地坚持国家顶层设计,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改革方案,《规定》中使用了指引性规定。如明确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参加职工医保按国家规定办理;明确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范围按国家、省规定执行;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和管理按照省规定执行等。

热点解答

问: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广州职工医保?

答:就业地在本市(包括非广州户籍人员)或者户籍地在本市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下列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本市职工医保: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4.就业地或者居住地在本市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灵活就业港澳台居民。

问:退休延缴人员的缴费方式有无变化?

答:《规定》增加了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的方式。退休延缴人员可选择按月或者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按月缴费期间也可选择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

标签: 广州职工医保待遇 扩大参保范围 增加参保人权益 灵活适应改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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