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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下调公司债利率至5.8%

3月5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关于“19阳城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公告指出,“19阳城02”发行人选择调整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后一年票面利率为5.8%。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19阳城02”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总额为8亿元,票面利率7.5%。

建业地产全部赎回4.13亿美元票据 完成后将注销除牌

3月5日,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以赎回价按全部2021年票据100%本金额(即400,000,000美元),连同截至到期日(但不包括该日)止累计未付利息13,000,000美元全部赎回2021年票据。

建业地产已于到期日支付赎回价413,000,000美元,票据赎回完成后,全部2021年票据将予以注销并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正式名单中除牌。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报道,于2021年1月7日,建业地产、附属公司担保人及附属公司担保出质人与法国巴黎银行、美银证券、建银国际、中信银行(国际)、德意志银行、海通国际、摩根士丹利及渣打银行就发行2.6亿美元2025年到期票息7.5%绿色优先票据订立购买协议。

约三分之一票据将由上述原始买家购买,而各原始买家随后可选择按不同价格(不同于发售备忘录就发行票据所规定的发行价)出售其票据。

新城控股第五次延迟定增计划至2022年3月25日

3月5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一则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新城控股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至2022年3月25日。

除上述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外,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其他内容届时将根据发行日前除权、除息情况,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

据悉,新城控股于2016年3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此后分别于2017年3月17日、2018年1月26日、2019年2月22日和2020年3月1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待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此前公告显示,于2016年5月,新城控股发布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该文件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405,549,626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济南香溢紫郡项目、嵊州吾悦广场项目、衢州吾悦广场项目、海口吾悦广场项目及宁波吾悦广场项目。

首创置业拟增发1亿美元债券 年利率4.65厘

3月5日,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于2021年3月7日,全资子公司Central Plaza Development Ltd.作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首创集团及联席牵头经办人订立认购协议,以透过私人配售交易发行本金总额为100,000,000美元的增发债券。

公告指出,该增发债券本金总额的100.412%,另加自(及包括)2021年1月19日至(但不包括)2021年3月10日期间的应计利息,利率为年利率4.65厘。

此外,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报道,于2021年1月11日,首创置业的全资子公司Central Plaza Development Ltd.(作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首创集团及联席牵头经办人订立认购协议发行本金总额为4亿美元的债券。

上述债券的发行规模为4亿美元,期限为5年,发行价为本金总额的100%,年利率4.65厘,发行日为2021年1月19日,到期日为2026年1月19日。

阳光城为昆明子公司14亿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

3月5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提供的14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昆明通盈房地产以其名下部分土地提供抵押,阳光城对昆明通盈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56.1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8.37%。

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28.5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72.43%。

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2.1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3.24%。

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46.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54.03%。除上述三类担保,阳光城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标签: 公司债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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