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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深圳等四城试点养老理财产品

武汉、深圳等四城试点养老理财产品

单家试点机构相关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不超100亿元

为进一步发挥理财业务特点和优势,促进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丰富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银保监会决定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自2021年9月15日起,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武汉市和成都市,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深圳市,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青岛市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试点阶段,单家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

9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试点理财公司应当充分发挥理财业务成熟稳健的资产配置优势,创设符合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的养老理财产品,推动养老理财业务规范发展,积极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应当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各项职责,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必要资源投入,建立与养老理财相适应的治理架构、管理模式、投研能力和考核体系等;应当严格按照理财业务现有制度和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要求,规范设计和发行养老理财产品,做好销售管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工作,确保审慎合规展业,守住风险底线;应当结合试点地区情况,稳妥有序开展试点,健全养老理财产品风险管理机制,实施非母行第三方独立托管,引导形成长期稳定资金,探索跨周期投资模式,积极投向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领域,更好支持经济社会长期投融资需求。

银保监会同时要求,各理财公司应当规范养老理财产品名称使用,持续清理名不符实的“养老”字样理财产品。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配合做好养老理财产品信息登记和清理规范相关工作。

标签: 武汉 深圳 四城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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