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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三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跨境危机管理工作组会议

讯(记者 岳品瑜 廖蒙)10月29日,据央行官网,为进一步增强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健康性,保障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具有充足的损失吸收和资本重组能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央行会同银保监会、财政部制定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办法》制定的基本原则一是立足国内银行实际,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做法充分接轨。《办法》在总损失吸收能力指标设置、达标要求、合格工具标准等方面与金融稳定理事会的监管规则保持一致。同时,在存款保险基金计入、投资总损失吸收能力工具的资本扣减规定上借鉴了国际同业经验,更好地适应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实践。

二是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制度与资本监管制度保持一致性。《办法》中关于资本监管的有关规定与我国现行的资本监管制度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到银保监会正在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相关规定,预留了一定的政策空间。

三是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与商业银行处置机制建设相结合。《办法》明确了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跨境危机管理工作组会议,审查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恢复处置计划,并开展可处置性评估,进一步健全商业银行的有效处置机制。

标签: 央行 工作组 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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