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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名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1〕810号),确定天津市滨海新区等34个地区为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要求各示范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同时要求各地区认真学习借鉴示范区经验做法,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重点工作。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在增强社会诚信意识、支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各示范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将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示范区相关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力度,更好发挥相关地区示范效应,推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标签: 人民银行 示范区 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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