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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对29件业务规则作出适应性调整

◎记者 张雪 ○编辑 马婧妤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昨日发布的消息,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的相关部署,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29件业务规则作出修订,修订后的规则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记者从全国股转公司了解到,本次修订以北交所与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统筹协调、制度联动为原则,对涉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全国股转系统”)股票挂牌、持续监管、交易监管和市场综合管理等业务的规则作出了适应性调整,删除了与精选层相关的规定,保障北交所开市后各项业务与规则实现有序衔接。

鉴于北交所开市后,精选层发行审查工作将整体平移,全国股转公司同步废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13件业务规则。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消息,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立足中小企业的成长规律和市场发展实际,持续评估、优化各项制度安排,着力提升市场功能和活力,不断做活做强创新层和基础层,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标签: 适应性 规则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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