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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

讯 (记者 刘丽靓)11月19日,国新办举行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杨洁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务院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针对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建立破产信息共享机制,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同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进程,将信用修复等方面的有效做法纳入法治轨道,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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