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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

针对近期中小企业成本压力加大、经营困难加剧的情况,国务院办公厅22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减税降费、加大金融政策工具支持力度等多方面进行了部署。

《通知》明确:

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

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

灵活精准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

推动缓解成本上涨压力

加强用电保障

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

着力扩大市场需求

研究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

在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方面,《通知》要求,深入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研究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确保政策红利落地。

此前,为帮助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2021年12月31日是其中部分优惠政策的到期时限。

据 中证金牛座APP记者不完全梳理,有以下这些:

减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减征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减征地方“六税两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

《通知》明确,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如养老托育机构等)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减轻房屋租金、水电费等负担,给予社保补贴等,帮助企业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物流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压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成本。有条件的地方要发挥好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

在灵活精准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方面,《通知》提出,加强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精准“滴灌”中小企业,用好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按规定实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按规定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推动期货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在推动缓解成本上涨压力方面,《通知》明确,加强大宗商品监测预警,强化市场供需调节,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支持行业协会、大型企业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原材料保供对接服务。推动期货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助力中小企业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应对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稳定班轮公司在中国主要出口航线的运力供给。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及地方政府作用,引导外贸企业与班轮公司签订长约合同,鼓励班轮公司推出中小企业专线服务。

此外,《通知》还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小微企业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制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加强大型企业应付账款管理,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等。

标签: 国务院办公厅 政策 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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