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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选择北上广深杭等六座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讯,据中国政府网11月25日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试点范围,综合考虑经济体量、市场主体数量、改革基础条件等,选择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强化创新试点同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联动,具备条件的创新试点举措经主管部门和单位同意后在全国范围推开。

标签: 国务院 试点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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