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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积极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城市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

讯(记者 刘丽靓)国家发改委11月30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五部门发布《“十四五”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积极支持示范区城市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落实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进一步加大企业债券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内重点园区、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结合职能定位进一步加大对示范区的投融资支持力度,通过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专项贷款、制造业专项贷款等对示范区城市优势产业链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给予倾斜支持,对示范区城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的基础设施、城市更新改造和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标签: 城市 示范区 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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