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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国“变脸”取消对华普惠制待遇!中企出击扩建“朋友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上述消息来自中国海关总署10月27日发布的一则公告,当天中国海关总署在官网发布了落款日期为10月25日的“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12月1日起,中国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32个国家的出口商品,不再享受这些国家的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中国海关也不再对这些商品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这项公告意味着,中国输往上述32个国家的商品已不再享受这些国家的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而这一国际贸易中关税安排的调整,引发了国内舆论的普遍关注。

普惠制与最惠国待遇的区别

普遍优惠制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简称“普惠制(GSP)”,是发达国家(给惠国)对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受惠国)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对自受惠国进口的相关产品给予最惠国税率基础上的关税减让,甚至零关税的准入待遇。

自1978年普惠制实施以来,全球先后有40个国家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其中大多是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如欧盟成员国及英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等。中国也积极利用普惠制扩大向发达国家的出口,在外贸增长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普惠制和我们常常听说的最惠国待遇是不同的。

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单向给予的关税优惠制度。根据世界银行标准不再属于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的经济体,发达国家可以取消给予普惠制待遇(俗称“国家毕业”)。

最惠国待遇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WTO成员国之间互相给予同等的关税待遇,又称“无歧视待遇”。我国入世后,自动获得WTO最惠国待遇,货物出口到其他成员国时适用最惠国税率。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世界银行标准,中国不再属于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经济体。为此,欧盟等多个普惠制给惠国在近几年陆续宣布取消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中国海关总署对32国取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进行解读时认为,这是“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出口产品竞争力的提升,中国陆续从各发达经济体的普惠制待遇中毕业。”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3国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中国企业的应对之策

“32国取消中国出口产品普惠制待遇”的消息一经发出,立刻引发社会各界关注,许多人好奇是否会对我国出口造成影响?

中国WTO研究会副会长霍建国12月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欧美国家的正常关税维持在2~3%之间,即便是取消普惠制,恢复到这些国家的正常关税水平,对中国产品的影响也不大。一个最具说服力的例子就是,美国对中国商品大规模加征高额关税之后,中美之间的贸易额不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出现了大幅的增加。

“实际上欧盟从1990年代以来逐渐减少了对中国的贸易优惠安排。”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早在1996年,欧盟就取消了中国除化肥外的所有化工产品、服装及其附件、玻璃、陶瓷的普惠制待遇,1998年再次取消中国7大类商品的普惠制待遇。在2005年4月1日提前实施的新普惠制安排下,从欧盟实行的普惠制待遇产品类别中剔除了中国16大类50章产品,只剩下11大类44章产品继续享受普惠制待遇。到本世纪第二个十年,中国享受欧盟普惠制待遇的出口商品种类已经不多了,中国对欧盟的出口规模却已经成倍扩张了。

梅新育称,二十多年来,中国众多产品相继“毕业”,正表明中国经济发展成就可观。现在,欧盟和其它一些国家将取消对华普惠制待遇,一些原来的给惠国在制造业方面已经全面落后于中国,我们当以平常心待之,这一变动也不可能对我国外贸出口产生多大影响。

与此同时,中国也选择主动出击,加快扩建自贸区“朋友圈”。

明年1月1日RCEP将生效,协议签订的15个成员国涵盖近22亿人口,GDP总和达到26.2万亿美元,约占全球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区域内贸易额达10.4万亿美元,占全球总贸易额27.2%,被视为当前全球最大的自贸区。长远来看,这对我国出口、企业出海具有重要的意义。比如,RCEP生效后,从日本进口电子游戏机、玩具等产品的税率将调整为0%。不仅如此,按照RCEP的计划,成员国之间90%的货物贸易将实现零关税。

今年9月,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就曾表示,当前国际上自贸协定发展非常蓬勃,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达成了19个自由贸易协定,和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这些协定。截至去年,自由贸易协定伙伴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接近35%。

因此,中国海关总署建议,相关国家如果已与中国签署并实施自由贸易协定,如瑞士、列支敦士登、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企业可以申领相应的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来适用协定税率。此外,RCEP协定生效后,对输日产品、企业也可以通过申领RCEP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享受相应的协定税率。

此外,海关总署还建议,出口企业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做好应对:

一是尽快和国外客户做好沟通和解释,避免出现因为申领的原产地证书种类不同造成不便;

二是充分利用我国自贸区建设成果,开拓新兴市场,优化出口市场结构,提升自贸协定利用率,打造竞争新优势。将产品出口到与我国签订实施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享受关税减免,甚至零关税的市场准入待遇。

中国陆续从各发达经济体的普惠制待遇中“毕业”,说明中国经济获得了历史性崛起,但是从某些具体指标看,中国仍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因此,有观点认为,短期内,相关外贸企业要充分利用我国自贸区建设的成果,把订单转移到与我国签署双边、多边自贸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以应对出口冲击;长期看,出口企业应借势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向创新和效率要发展,从根本上增强自身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实力。

标签: 朋友圈 华普 中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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