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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规范内地 投资者返程交易行为

证监会12月17日起就修订《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显示,该规则实施之日起,香港经纪商不得再为内地投资者新开通沪深股通交易权限。政策实施之日起1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存量内地投资者可继续通过沪深股通买卖A股。过渡期结束后,存量投资者不得再通过沪深股通主动买入A股,所持A股可继续卖出;无持股内地投资者的交易权限由香港经纪商及时注销。

从严监管“假外资”

关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的修订说明表示,近年来,有部分内地投资者在香港开立证券账户及北向交易权限,通过沪深股通交易A股。

标签: 返程 证监会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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