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改地区〔2021〕186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1〕128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
标签: 江苏 发展规划 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