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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打响收官战

1月17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专题推进会,总结2021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展成效,部署2022年重点改革工作。

2021年是国企改革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从中央企业到地方国企抓改革见行动,按下“快进键”,跑出“加速度”,实现了三年改革任务70%的年度目标,取得一系列重要阶段性成果。

截至2021年末,各级国有企业基本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子企业层面完成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比例分别达到99.3%、94.2%。全部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和地方一级企业、绝大多数中央企业和地方重要子企业制定了前置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党组织与董事会之间的权责边界。

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同时,三项制度改革实现大范围破冰破局。经理层成员已签订契约的中央企业子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占比分别达到97.3%和94.7%,基本建立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企业改革发展内生动力积蕴迸发。各地、各企业普遍在“下、出、减”上拿出了更有力的改革举措。2021年,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人数占比分别达到42.9%、37.7%,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人数占比分别达到4.5%、3.0%。一大批传统老国企焕发了新青春。

经过努力,国企改革已形成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的良好局面,有力促进了国企高质量发展。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国企改革进入了深水区,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紧迫、繁重,仍须着力解决改革进展不平衡、穿透基层不够、部分改革举措形到而神不到、机制转换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2022年是决战决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翁杰明在会上强调,要锁定并高质量完成重点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务求改革实效、实现改革成果稳固化制度化,确保全面胜利收官。

本次专题推进会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效率激发活力、科技创新、结构调整瘦身健体及防范风险、分类改革、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等六个重点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深度推进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切实提升董事会建设和运行质量。按照要求,前置研究清单要更加科学实用有效并真正形成机制。推动外部董事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加强对外部董事履职的支撑服务保障。分类分批有序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

紧紧围绕提高效率激发活力,推动市场化机制各项措施全面走深走实。今年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实现全覆盖、高质量,在各层级企业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行动扎实到位,推动混改企业在深度转换机制上产生新面貌。“要强化激励。用好用足三年行动方案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超额利润分享等中长期激励政策,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应用深度,完善企业内部分配机制。”翁杰明表示。

科技创新激励要更精准更给力,打造一批原创技术策源地。会议强调,对关键核心科技人才,要大胆充分激励,进一步普遍开展“揭榜挂帅”,以成果论英雄。科技人才培养发展机制要更加完备。系统推进有利于原创技术研发的激励保障机制,将原创技术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

加大力度推进结构调整和瘦身健体,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按照部署,要推进专业化整合,新打造一批板块清晰、竞争力强的企业。中央企业要把加快专业化整合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通过推动各类企业间与企业内部专业化整合,加快形成一批“小散弱”清零、板块清晰、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向世界一流迈进。

因企因地因业分类改革,抓重点抓关键提高精准性。会议提出,进一步探索差异化管控。推进更多国有持股超过50%的上市公司引进积极股东持股5%以上。将国有股权比例低于50%,特别是低于三分之一的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重点,推动更多企业探索实施差异化管控。在完成三年行动规定动作的同时,各地、各中央企业要主动作为,突出重点实施个性化改革。

全面强化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推动国资监管效能和优势充分发挥。要巩固集中统一监管成果、强化分层分类授权、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强化全过程监督。

“这六个方面的工作,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彭华岗强调,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要坚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改革落地见效,努力推动三年行动取得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改革成果。(经济日报记者周雷)

(责任编辑:张雪)

标签: 国企改革 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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