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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监管迈入新阶段

2022年的第一次保险专项检查剑指关联交易。

1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作为2022年的一号令,它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政策发布后,监管部门雷厉风行,决定于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相关银保监局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专项检查。立规矩、清风险,关联交易监管迈入新阶段。

伴随金融业综合化经营不断推进,以金融控股公司形式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已经成为金融行业发展的一大趋势。保险经营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新的风险点不断出现,侵害投资者和投保者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监管难度不断提高。其中,通过违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问题便是保险行业乱象之一。个别保险公司通过设立非金融子公司或者层层嵌套的金融产品,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把保险公司当成低成本的融资渠道、“提款机”,引发重大风险的案例给保险行业的声誉带来了负面影响。

对此,监管部门补齐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短板,进行专项整治,效果明显。按照2019年9月9日发布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是指保险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或年度累计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以上的交易。这是银保监会组建后在公司治理领域的重要监管文件,为以《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为基础的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的第三代监管规则打下了扎实基础。《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颁布后,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监管体系得以完善,制度短板迅速弥补。

2020年3月,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将一些新型关联交易形式纳入其中,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规则,对关联交易认定标准、定价方法和决策程序等进行规范,不得以保险资管产品的资金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1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关联交易管理被列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的重要指标。

强监管威慑力下,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趋于收敛。近年来,经过专项整治,共清退违法违规股东2600多个,对部分人员取消任职资格、实施行业禁入,并向社会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去年3月,珠江人寿由于被股东关联方无偿占用保险资金超过2年等问题,被银保监会合计处罚138万元。通过一系列举措,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行为的合规性有所提升,借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有所遏制。

当前,保险行业正在转型攻坚期,承压明显。根据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1年前11个月,寿险原保费收入22050亿元,同比下降2.06%;意外险保费547亿元,同比下降7.76%;健康险保费6606亿元,同比上升0.36%。面对改革阵痛,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问题,防范风险的发生显得尤为重要。

监管部门在对高风险机构进行风险处置中发现,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不当关联交易花样不断翻新,隐蔽性日益增强,部分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多种方式掩盖关联交易实质,规避关联交易内部审查、外部监管及信息披露。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清晰,通过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铺开。从关联交易制度机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审查、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行为四个维度对风险点覆盖,向市场主体传导监管压力,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不当行为蔓延势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关注对象是以资本运作为主业的金控或隐形金控平台以及以多元发展激进扩张的产业资本为股东的中小型保险机构。对险企来说,只有头顶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才能敬畏法纪,远离过多高风险业务,提升公司治理及运营管理水平,合理运用资金,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标签: 关联交易 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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