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视 > 正文

海关总署:《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已经实施

中证网讯(记者倪铭娅)海关总署关税司副司长邸杰1月26日在商务部召开的《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已经实施,其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明确了经核准出口商定义及条件,规范了经核准出口商申请、审核程序,并对事后监管做出了明确要求。经核准出口商可以自行出具原产地声明,无需申领原产地证书,为企业出口提供了极大便利。截至1月25日,认定经核准出口商107家,自主出具原产地声明306份,货值1.3亿元。

标签: 海关总署 出口商 管理办法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