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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指南

2022年度国家科技型

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已正式开启

科小评价截止时间:10月20日左右

温馨提示:科小一年一报,有效期从获取编号开始直至当年年底。

评价流程

(点击图片可放大)

1.前往“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

https://fuwu.most.gov.cn

新用户请先点击“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行用户登录。也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账号”进行登录。

2.选择“法人登录”,输入登录名、密码、验证码后登录系统。登录名、密码与之前登陆科技部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的一致。

3.在已获得的授权-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办理入口”。

4.如在已获得的授权-服务事项没有显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请点击主页左上角的“服务事项”。

5.在“服务事项”页面内找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办理入口”进入。

6.核对企业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7.企业登录系统后点击左边导航栏内的“企业信息变更”,在对应内容前勾选“变更”。每次修改后请先保存,确认信息无误后再提交。

8.回到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同步”。

9.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左边导航栏内点击“评价信息”—“新增评价信息”。

10.核对企业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11.阅读完填报须知后勾选“我已仔细阅读并已知晓填报说明”并点击“下一步”。

12.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勾选,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

13.结合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的最终数据填写。若尚未出具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则根据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填写。其中研发费用总额为自动累计,需要点击“添加研发项目”“新增”,填写2021年进行的研发项目信息。

14.研发项目名称应遵循一定范式,比如“***的研发”,不可以填写产品名称或生产型项目的名称。

15.根据企业实际填写2021年人员结构人数。

16.上年度企业主要产品情况表须填写1-3个产品名称及技术领域,点击“新增产品”即可开始填写。

17.产品名称不能简单填写产品型号,技术领域不能选择“无”。

18.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可以点击“获取知识产权信息”。若无法获取,请点击“新增知识产权”人工上传资料。

19.新增知识产权有以下要求:

(1)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

(2)必须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或专利授权通知书+国知局出具的缴费凭证);

(3)专利授权时间超过一年的,除了专利证书还须附上近一年内国知局出具的年费缴费凭证;

(4)受让的专利须附上国知局出具的手续合格通知书。

20.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情况按照全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公布的标准进行填写并上传相关附件。

企业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情况表,如企业是研发机构须上传政府部门印发的文件及附件。

企业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情况表,系统可自动获取。

21.所有资料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然后企业可以点击“自评”,企业自评得分合计达60分及以上,即生成“封面文件”。

22.“点击此处”下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封面,核对信息表内容无误后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然后原件彩色扫描并“点击选择文件”上传至系统。

23.上传成功后,评价机构选择“**科技局”。完成后便可点击“提交评价信息”,等待评价机构审核。

24.企业登录系统后可点击“评价信息—评价信息管理”内的“当前状态”即为审查进度

“当前状态”若显示“评价机构形式审查退回”则须点击“详细信息”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表。

25.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的“审查记录”即可查看被退回的原因。根据退回的原因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评价信息。

26.审核通过后,流程会进入公示阶段。如通过公示,即可获取入库登记编号。可登陆系统后点击左边导航栏内的“概览”即可显示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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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科技创新 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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