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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严格控制撤县建市设区 不能以县城建设为名炒作房地产

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5月份新闻发布会。

讯 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5月份新闻发布会。

会上,就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发改委表示,推进县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是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县城发展质量,更好满足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和县城居民生产生活需要;重点任务是抓好产业、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

第一,产业是县城建设发展的根基,有产业才有就业岗位、才有人口集聚。要推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夯实县城产业基础,促进居民就地就近就业和持续增收,带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二,市政公用设施直接服务于县城居民,是宜居县城的重要硬件基础。要推进县城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较好满足居民居住和出行等生活需要。第三,公共服务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条件。要推进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保障居民获得普惠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第四,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决定着县城人居环境和整体面貌,也是县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要推进县城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更好满足居民文化和生态等需要,彰显县城绿色人文风貌。第五,我国一半左右人口居住在县域,5亿农村人口中的大部分居住在县域内的乡村地区。要提高县城辐射带动乡村能力,促进县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统筹衔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实现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同时,在县城建设中要注意守住几条底线。一是要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防止利用“新城建设”等名义侵占耕地和生态空间。二是守住历史文化根脉,防止大拆大建、贪大求洋,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更不能以县城建设为名炒作房地产。三是严格控制撤县建市设区,防止周边大城市无序扩张。四是防控灾害事故风险,提升县城发展韧性。五是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发展需要和财力允许前提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就县城差异化发展具体举措,发改委表示,我国县城数量大、类型多,发展路径各不相同。在探索县城特色发展道路过程中,要尊重县城发展规律,顺应县城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功能定位,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合理确定不同类型县城的发展路径。

一是加快发展大城市周边县城。随着城镇化将从快速发展后期逐步转入平台发展期,人口总体上还会向城市群、都市圈集聚。位于城市群和都市圈范围内的县城容易接受大城市辐射带动,人口集聚能力强,是承接大城市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的重要空间,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要支持这类县城融入邻近大城市建设发展,主动承接人口、产业、功能疏解,特别是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及过度集中的公共服务资源疏解转移,强化快速交通联结,发展成为与邻近大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卫星县城。

二是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具有较好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交通条件的县城,能够依托自身优势发展特色支柱产业,是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的重要载体。要支持这类县城发挥专业特长,培育发展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强化产业平台支撑,提高就业吸纳能力,发展成为先进制造、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专业功能县城。我国还有100余个位于陆域边境地区的县,是保障边疆安全的稳定屏障。要支持边境县城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公共服务和边境贸易等功能,提升人口集聚能力和守边固边能力。

三是合理发展农产品主产区县城。要推动这类县城集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做优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更多吸纳县域内农业转移人口,为有效服务“三农”、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支撑。

四是有序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要推动这类县城逐步有序承接生态地区超载人口转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发展适宜产业和清洁能源,为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支撑。

五是引导人口流失县城转型发展。要结合城镇发展变化态势,推动人口流失县城严控城镇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加强民生保障和救助扶助,有序引导人口向邻近的经济发展优势区域转移,支持有条件的资源枯竭县城培育接续替代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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