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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速递:31省区市足额落实“基本养老金上调4%”


(资料图)

本报记者 童彤

“基本养老金上调4%”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民生保障,正在惠及超过1.3亿多规模的退休人员。

进入8月,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明确落实养老金调整方案,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要求调增的养老金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

今年5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原则,不同省份的调整金额从20元至60元不等。挂钩调整则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政策适当倾斜体现了对高龄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重点关怀。比如,黑龙江对年满70至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额外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额外增加4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人员,根据地区类别分别额外增加5元、10元和15元。

值得一提的是,相较于往年,今年多数省份重点加强了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的比重。原因在于,这不仅能够体现出缴费年限的重要作用,还能够体现出缴费基数的作用,更有利于鼓励人们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陈秉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立科学的养老金上调机制,确保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逐年上涨,使其对冲合理的生活成本上涨,是稳固养老保障、确保老有所依的基本需求。

“从当前我国老龄化发展进程预计,随着退休人口增多,其占劳动力人口的比重也会越来越高,这就对建立养老金可持续和金额发放稳定上涨提出了要求。”陈秉正认为,总体来看,按照高基数缴费和长时间缴费,能够有效维持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稳定平衡。

此外,在陈秉正看来,除基本养老金上涨的常态化之外,确保养老保障体系安全、完善、可持续,还必须仰仗“三大支柱”共同发挥作用。他认为,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未来养老金“三大支柱”也将共同对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发挥支撑作用,真正确保老有所依。

标签: 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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