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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实践

政府投资是指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活动,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重大政府职能,政府投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是实施宏观调控、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的有力抓手,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及补齐发展短板、优化供给结构、增强发展后劲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必须自觉地把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放在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全局审视和谋划。

定向引领,

坚持在提高认识中形成共识


(相关资料图)

推动全省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集中建设,是从传统组织模式中走出来寻求的一种新型建设组织模式,按照“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原则,构建集中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机制,成立省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领导小组、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处,加强对全省集中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各地通过设立专业机构或专业建设平台,对原来分散建设的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集中建设,推行“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四权分离的建设模式,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任务。

为在推动这一工作开展时加强政策引导,出台了《关于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集中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进行试点实践;印发了《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成立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研究会,推进工作向县(市、区)拓展延伸。当前,《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已进入立法程序,并列入2023年度政府规章正式项目计划。

认识的本质,是在实践基础上或通过再实践,对事物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不是主观自生,也不是直接来源于客体,而是通过主体能动地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中获得。在集中建设实践中,注重通过政策宣贯、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试点培育、现场观摩、调研督查,定期召开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政策宣贯及工作推进会等形式,进一步提高认识,促成共识。同时,每年通过向全省征集遴选、编辑印发《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项目案例集》,在展示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成果的同时,也更好地发挥了在推进新型建设组织模式和先进建设方式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寻策问道,

坚持在发现问题中寻求突破

当前,我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正逐步向县(市、区)拓展延伸。但各地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至今未成立或明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有的仍延续着“代建制”管理办法,有的仍延续着建设中心或指挥部模式,有的集中建设监督单位不明确,或监督单位与实施单位同为一体。一些县(市、区)的工作还处在初期起步阶段。

二是实施范围还不够精准。各地对是否纳入集中建设尺度把握不一,有的以路桥为主、有的以房建为主、有的以市政园林绿化为主;有的实施单位以非营利性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为主,同时承担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项目代建;有的单位还存在着有利益关系或可能影响其公平的单位参与相关建设咨询服务活动等。

三是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对推行集中建设的重要意义、制度设计和建设方式认知上存有偏差,简单认为只要将工程交出去就可以撒手不管,对集中建设模式具有“投资、建设、监督、使用”相互分离的特点,以及各方主体相互制约、平等互补关系、分工协作机制的意义等认识不明晰。同时,有的实施单位制度建设、综合实力、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与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的要求不匹配。

另外还有一些问题,包括:工程建设各方沟通不畅、程序不够规范,集中建设管理费计取标准偏低,以及各地期待对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尽快通过立法给予明确和规范,等等。

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积极面对,做好政策引导,力争取得突破。

要坚持和形成“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导向。这不仅仅是对人才、对知识的尊重,也是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高度负责。专业化的意义还在于,项目决策更具“科学化”,工程监管更具“规范化”,工程建设更具“节约化”。

要坚定和持续推行集中建设模式的导向。由政府确定的实施单位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行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的权利、承担义务,以确保工程质量。

要坚持和锁定集中建设目标任务的导向。实现“全省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建设运行规范有序、规章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健全;全省政府投资工程品质明显提升,超标准、超规模、超概算建设得到严格控制,建设管理成本有效降低、腐败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品质提上去、投资降下来、廉洁不出事……”的目标任务。

探索研究,

坚持在责权明晰中狠抓落实

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是新型的建造组织模式,拓展了公共服务的保障手段和方法,提升了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只有勇于探索,才能使这一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首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考核和督查内容,加强年度调研和督导,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一查政府投资工程是否采用集中建设模式,二查制度和机制建设情况,三查项目具体组织实施情况等。

其次,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通过监管平台、工作简报、定期统计上报等形式,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月跟踪、季调度、半年评估、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把好关键环节、审批事项、变更审核等,做到过程公开、透明、留痕。

最后,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综合评估等体系。政府投资工程涉及众多民生工程,必须紧盯严管,严格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定期进行调研指导、专项督查、巡查等,加强综合评估,建设起管理更加专业高效、职责分工更加清晰有序、项目监督更加规范有序的良好体系。杜青周

标签: 集中建设 大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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