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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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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讯 (记者 梁木) “民间投资是推动经济发展、稳定整体投资、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副所长盛磊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进行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于近日出台,以21条举措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意见》明确指出,要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在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并规范民间资本到农村发展种苗种畜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现代种养业,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村新产业(300832)新业态,促进农业与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业态融合,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建设,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以及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

结合《意见》具体措施,盛磊表示,扩大社会领域民间投资,有利于适应消费升级换代,提升民生福祉水平。民间投资在提高社会领域投资效率方面更具优势,在城乡卫生、教育、养老、托育、文化、度假、休闲、体育设施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乡村振兴建设等众多与老百姓生活水平提升密切相关的领域有丰富的拓展空间。

民间投资可以为乡村振兴带来源源活水,乡村可以成为民间投资释放活力的广阔舞台。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旨在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社会资本更好发挥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作用。 明确了社会资本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力量,需要加大政策引导撬动力度,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标签: 民间投资 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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