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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报道:上海、南京等五个城市将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央行等八部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试验区内科创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11月21日,央行网站消息称,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资料图】

《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时间,将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打造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高级分析师冯琳认为,《总体方案》的一大特点是体现了金融、科技、产业和区域一体化协同推进的原则,在这其中,科创金融成为串联各个要素的一条主线。而选择上海等五个城市作为科创金融改革的试验区,原因就在于这五个城市是长三角城市群的重要中心城市,且在金融供给、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认为,国内也在积极探索金融、科技和产业良性循环,推动国内经济创新高质量发展。此次发文意在健全金融服务科创短板,推动金融创新,助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试验区内科创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记者注意到,早在去年11月25日,上述八部门就曾发文在济南建设全国首个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此次公布的《方案》,从健全科创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科技赋能金融、夯实科创金融基础、扎实推进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19项具体政策措施。

在健全科创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方面,《方案》指出,鼓励商业银行在试验区内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支行、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等,授权建立专营的组织架构体系、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专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专门的管理信息系统、专项激励考核机制和专属客户的信贷标准,探索差别化管理方式。鼓励试验区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和战略发展方向,按照商业自愿原则重点支持科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等专业子公司,重点关注科技创新领域。

在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方案》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综合考虑项目现金流、抵质押物等情况,给予试验区内重大科技创新及研发项目信贷资金支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产品,进一步丰富信用贷款产品种类,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提升面向科创企业的首贷比,有效发挥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风险分担和增信作用,扩大信贷产品覆盖面。开发符合技术贸易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融资的担保方式和风险管理技术,支持技术收储机制建设。

《方案》还指出,支持有内部评估能力的商业银行将知识产权评估结果作为知识产权质押授信的决策依据。支持金融机构创新软件、大数据等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保理等业务。支持商业银行运用“远期共赢”利率定价机制、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开展无还本续贷,降低试验区内科创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试验区内科创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冯琳认为,根据《方案》,科创金融创新主要从两方面发力:一是产品创新,重要的是要结合科创类企业轻固定资产、重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特点,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产品,丰富信用贷款产品种类。二是服务模式创新,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是重要创新主体。其中,《方案》支持商业银行强化与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合作,这一措施意在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深化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以实现银行业的资本性资金早期介入;同时,《方案》支持保险公司研发推出符合科创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也支持保险公司对科创企业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这在强化保险公司主业对科创企业支持力度的同时,也将为科创企业发展带来更多的险资长期资金。

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债券融资

在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上,其中《方案》提到,畅通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渠道、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债券融资、强化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引导。

其中,《方案》提到,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推动试验区内相关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双创孵化专项企业债券、双创专项债券、长三角集合债券、双创金融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和私募可转债等,探索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优化试验区内科创企业发行债券注册服务机制,实行即报即核,为科创企业发行债券提供便利。探索依托融资担保机构增信等方式完善科创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降低科创企业债券成本及债券融资风险。支持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上海相关金融要素市场会员资格。

冯琳表示,这不仅有利于更好发挥债市在支持科创金融方面的作用,增强债市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也有利于推动债券一级市场扩容,提升市场活力。同时,《方案》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资质较弱、难以取得发行人信任的问题,提出将探索依托融资担保机构增信等方式完善科创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以此来降低科创企业债券的违约风险和融资成本。

在推进科技赋能金融方面,《方案》指出,优化金融科技战略空间布局,引导试验区内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形成金融科技联动发展优势。支持优质金融科技项目入驻试验区孵化总部基地。推动试验区以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为代表的“万物互联”基础设施建设,加强5G技术在智能金融科技、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布局,推进“感知城市”物联网系统建设。

另外,《方案》还指出,引导金融机构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优化风险防控,提升风险识别、处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支持试验区开展高水平数字化新基建,提供跨行业、跨地区基础资源共享。支持试验区内金融机构与科创企业、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符合科创企业特征的信用评分、内部信用评级和风险防控模型。支持国内外优质信用评级机构以质量为导向创新科创企业评级方法,依法依规开展科创企业评级,推动征信机构在风险防控、反欺诈、精准营销等方面创新征信产品和服务。

标签: 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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