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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资讯丨最高检张晓津:持续关注金融创新中的犯罪风险,及时清除披着金融创新外衣的“毒疮”

11月22日,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出席“治理体系与金融稳定”平行论坛并就“做优金融犯罪检察工作、服务保障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这一话题发表演讲。

张晓津首先介绍了金融犯罪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据介绍,近年来最高检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基本方针,成立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和专门的金融犯罪办案组,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协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6964人,金融诈骗犯罪3352人。

具体来看,主要包括四方面做法:一是依法从严惩处金融犯罪,形成打击金融犯罪高压态势;二是加强部门协同,深化执法司法协作机制;三是坚持“应追尽追”,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四是强化溯源治理,把标本兼治工作做实做细。


(资料图)

在依法从严惩处金融犯罪方面,张晓津介绍,检察系统严厉打击涉及互联网金融、养老等各领域的非法集资犯罪,注重对区块链、元宇宙、NFT等概念背后违法犯罪风险的研判处置,今年1至9月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13368人。

张晓津进一步指出,当前内外部环境依然复杂多变,管控金融风险、打击金融犯罪仍面临诸多挑战。从检察办案来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难题:

一方面,金融犯罪类型不断翻新、日趋复杂,专业性越来越强。从P2P到区块链、元宇宙,从私募基金到“影子银行”,凡是有金融创新的地方,就可能潜伏着金融犯罪,社会对金融创新尤其是其中的违法犯罪有逐步认识的过程,导致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不断出现。

另一方面,金融犯罪人员反侦查能力强,作案手段隐蔽,股权、实际控制人、资金穿透难度加大。操纵证券市场等一些犯罪中呈现出“链条化”趋势,各环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导致金融犯罪取证难、认定难、追赃难。面对困难挑战,更需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不断强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共识与合力。

张晓津表示,下一步金融犯罪检察的重点工作将从四方面开展: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打击金融犯罪。准确把握金融的本质,依法准确认定各类金融犯罪,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妥善处置化解风险。贯彻全链条惩治要求,依法从严惩治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活动。持续关注金融创新中的犯罪风险,及时清除披着金融创新外衣的“毒疮”。发挥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健全检察机关对疑难、复杂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

二是积极参与金融法治建设。绝大部分金融犯罪是行政犯,金融行政法律规定是认定金融犯罪的前置法,各个层次的金融立法工作都可能直接影响刑事司法,有必要一体研究、一体推进,我们将结合办案积极参与金融立法工作,共同推动金融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同时,会同最高法院针对证券期货、金融信贷、洗钱等社会关注的金融犯罪制定、修订相关司法解释。

三是围绕融入社会治理出台务实举措。稳妥推进金融领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以涉案企业合规促进提升各类金融市场主体合规经营、依法经营的意识、能力。重视“抓前端”“治未病”,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及时发布金融犯罪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加强金融法治宣传教育。

四是加强金融犯罪检察专业化队伍建设。更好发挥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的作用,加强与证监会之间的执法司法协作。积极协同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法院联合培养人才,加强金融犯罪检察专业队伍建设。

最后,张晓津结合检察办案当中遇到的问题,对防范金融风险提出三点工作建议。一是注重抓小抓早,做到防微杜渐,通过前端监管更好地防止小案件累积成大风险。二是推动信息共享,加强数字监管,通过相互协作和监督及时发现、预警、处置金融领域尤其是新兴领域的金融违法犯罪风险问题。三是完善行刑衔接,强化专业合力,共同有效应对专业化金融市场对执法司法工作提出的各种新挑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标签: 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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